提取公积金事宜

2009-10-10 14:44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之前有留过言的(9749)。我们是在中国银行按揭贷款的,目前还没有还清的。提取的目的是预备装修及还贷。现房产证还未下来,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我老公的名字。我需要提交哪些资料才可以提出的?请详细答复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请携结婚证及以下资料办理
(1)所购房为一手房需提交如下资料:
①个人住房/购房借款合同(须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按揭抵押登记);
②个人有效身份证;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⑤供楼还款存折(存折补登显示最新还贷款记录,或最新还款清单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2)所购房为确权房或二手房需提交如下资料:
①《个人住房/购房借款合同》;
②《房地产抵押登记收件收据》、《他项权抵押登记证明书》、《房地产权证》三项其中之一;
gjj123好,好gjj123

③个人有效身份证;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⑤《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⑥供楼还款存折(存折补登显示最新还贷款记录,或最新还款清单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上述(1)、(2)两种情况,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提供资料复印件,其他情况提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银行未提供《房地产抵押登记收件收据》、《他项权抵押登记证明书》、《房地产权证》原件给申请人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盖银行业务公章。
在外市购房贷款的提供《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之外,另外要提供以下材料中至少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有关证明、购房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房地产权证》、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注:另需提交所有借款人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可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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