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商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咨询

2009-10-11 13:37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2005年在清远贷款买了一套商住房(当时是向中国银行贷款)至今仍需还近10万元的贷款本息。现本人在东莞工作,公积金存折上有3万元公积金,请问能不能提取这3万元用来归还贷款本息?如果可以,请问有什么手续?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所需资料:
(1)所购房为一手房需提交如下资料:
①个人住房/购房借款合同(须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按揭抵押登记);
②个人有效身份证;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⑤供楼还款存折(存折补登显示最新还贷款记录,或最新还款清单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2)所购房为确权房或二手房需提交如下资料:
①《个人住房/购房借款合同》;
②《房地产抵押登记收件收据》、《他项权抵押登记证明书》、《房地产权证》三项其中之一; gjj123好,好gjj123
③个人有效身份证;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⑤《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⑥供楼还款存折(存折补登显示最新还贷款记录,或最新还款清单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上述(1)、(2)两种情况,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提供资料复印件,其他情况提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银行未提供《房地产抵押登记收件收据》、《他项权抵押登记证明书》、《房地产权证》原件给申请人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盖银行业务公章。
在外市购房贷款的提供《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之外,另外要提供以下材料中至少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有关证明、购房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房地产权证》、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注:另需提交所有借款人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可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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