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可以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吗?

2009-09-24 13:14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再公司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未取,现在又进同一家公司,身份证号码一样,名字不一样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吗?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不可以的,由于身份证号码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相关联,同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对应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所以你必须到开户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资料变更手续。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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