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住房公积金存折及将住房公积金转到现单位

2009-09-06 22:20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2007年7月至11月,我在东莞长安加多宝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工作,离开该公司后,丢失了住房公积金存折,现在在湛江工作了,需要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湛江,请问:
1、如何补办住房公积金存折?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2、如何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湛江的单位?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
1、《住房公积金专用折》挂失的,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挂失手续,并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个人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业务挂失申请书》(不需盖章),再到任何一个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挂失。
2、请携带以下资料办理转移手续:
(1)填写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并盖原单位公章(若封存在公积金中心封存户的无需盖原单位公章,需到公积金中心审核盖章);
(2)单位经办人及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3)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4)新单位工作证明(其中注明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名称,并需到新单位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盖意见章)。
备注:若职工账户正常或封存在原单位的,需到原单位账户开户银行办理转移手续,若封存在公积金中心封存户的,需到公积金中心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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