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買公積金

2009-09-03 17:05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在公司工作了快10年多了,咨詢公司為何不買公積金,但公司卻稱東城區政府沒有強制要求買公積金,請問這樣做對嗎?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買公積金,不買去那裡可以投訴?
謝謝!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单位都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请携带个人工资证明单、个人劳动合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归集管理科、常平办事处、虎门办事处或塘厦办事处反映情况,我中心对情况属实的投诉会安排专人跟进。希望当事人在投诉、反映情况时能够提供真实、详细的资料(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以便于我中心工作人员与当事人联系。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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