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籍员工在莞工作,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2009-08-27 19:33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港澳台籍员工在莞工作,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吗?手续如何?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
1、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港澳台人员可以参照《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2、 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住房公积金承办网点(以下简称“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一)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表一);(二)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表二)或(表三),新开户的填(表二),转移开户的填(表三); (三)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具体可浏览 //www.dggjj.cn
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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