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省异市转移公积金手续

2009-08-18 17:53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的户口在东莞,09年5月我从东莞的单位离职后到广州一家单位工作,现在广州的单位已经开始为我在广州市办理了公积金,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将以前在东莞缴纳的公积金转移到广州的账户上来,若可以的话,需要哪些资料,通常,资料提交后若没有问题,通常资金多长时间可以到达广州的公积金账户上,麻烦了!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你可以办理跨市转移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所需资料如下:
1、新单位开出工作证明(其中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新单位的全称、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名称,并盖上新单位公章),该证明还需要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确认。
2、申请人的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好的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后(在东莞建设银行领取),如果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到公积金中心审核盖章;如未封存或者是封存在原单位,到原单位盖章并到原单位开户行办理。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也可以由原单位经办人带上以上证件及其本人证件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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