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的转移

2009-08-16 21:59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站长,你好,我的问题有的麻烦,还得麻烦你们能给个回复,谢谢!首先我于2008年1月开始在东莞肯德基有限公司东湖花园餐厅购买公积金,有公积金存折.后来又于工作的调动,于2008年12份调至了中山古镇肯德基,因为也是同一个公司,公积金这方面我没有做任何调动.现在在中山这边离职了.我想请问我的公积金应该怎么领取呢?或者是可以调回老家吗?期待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如果你是非东莞市户口的员工,则在离职后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销户,办理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东莞方面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公积金账户被封存的无需此项,关于公积金账户状态可以咨询单位负责人或建设银行方面);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3、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建行网点领取,无需单位盖章)。 gjj123
注 意: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超过五万元的,无需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可直接在本市96个建行网点办理;余额超过五万元的,需先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当然,如果你在老家的新公司也有为你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话,则也可以申请转移回老家继续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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