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因建造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如下资料:
(1)房屋在建的:
①《国有土地使用证》(市国土局核发)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城建规划局核发)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提取需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⑤《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注:建造自住住房的,提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当月余额。
(2)房屋已建好的:
①《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提取需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gjj123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