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购房已2年多,未办理房产证,但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在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购房(一次性付款,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交如下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提取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6)外市购房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缴交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本市房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只能提取《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上盖有房地产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前的公积金余额。 gjj123好,好gjj123
若为贷款购房,则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建行各网点领取,无需单位盖章);
注 意: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需打印显示最新的供楼还款情况,贷款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的,需先还清所欠贷款后方可办理提取。
说 明:
1、申请人购买一手房提供的《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必须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按揭抵押登记。
2、申请人购买确权房或二手房,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中至少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抵押登记收件收据》、《他项权抵押登记证明书》。
本文来自gjj123
3、在外市贷款购房的除提供《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之外,另外要提供以下材料中至少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有关证明、购房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房地产权证》、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借款合同上只签一个人名字的,如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同一户籍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以上材料无需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