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东莞市从7/1开始调整公积金的上限为由降低缴纳的公积金合

2009-08-04 16:42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公司通知我因为东莞市从7/1开始调整公积金上限, 单方面将原来每月5881的公积金调到3293.这合法吗?5881是我同公司去年共同确认同意的。且据我查证, 本次公积金的上限调整时从5881增加至6586.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
(1)根据《关于调整我市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通知》规定,我市200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6465元和职工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2008年度的5881元调整为6586元。
(2)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希望当事人反映情况时能够提供真实、详细的资料(包括姓名、工资情况等),以便于我中心工作人员跟进情况。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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