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提出

2009-08-03 13:36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是09年3月份在本市买的房子,律师说要到9月份才能提取公积金帐面上的钱,那想问一下,我能提取的钱是截止到09年3月份的,还是截止到9月份的呢?如果是截止到3月份的,那后面时间缴纳的钱最早什么能提出出来?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因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超过贷款本金的额度,则在首次办理时可以基本上全部提取,此后在正常供楼还贷期间,至少隔半年才能再次申请提取,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的本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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