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5年在石竭买的房子,首付20%,其他向开发商贷款20年,现在供了近4年多,由于开发商资金回笼,要求我们现在把未还完部分转到东莞发展银行办理正式按揭贷款.
我在东莞有购买公积金,请问:是否可以将未还完给开发商的贷款金额,趁这个机会转成公积金贷款?该怎么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贷款利息是多少?请回复为盼!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现在可以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但由于该套住房购买时间距今超过一年,因此需要重新评估房屋价格后才能申请贷款。
所需资料包括:
1、 商品房买卖合同(旧合同13页有备案公章,新合同有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如果已经有房产证的,则需要提供房产证而不需要买卖合同;
2、 首期收据(一般不少于30%);
3、 公积金存折(最少有6个月的连续缴存记录,且现时缴存情况正常的,夫妻有公积金的,带双方公积金存折);
本文来自gjj123
4、身份证明(A、已婚,借款人及配偶都要来,带结婚证、各自身份证;B、未婚,借款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未婚证明)(有共有人的要带其配偶来,同时带相对应的身份证明证件前来)
5、房产评估报告(请咨询13809279343、22483870,莫希然,正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6、开发商出具《未付清房款证明》,说明剩余款项还有多少未供完。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利率1-5年期的为3.33%,5年以上的为3.87%。
如果还有疑问,请直接来电咨询22337072、22337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