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销户

2009-04-04 07:16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是本地户口且在交通银行贷款买了房,每半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还贷。现在我从东莞的某单位辞职到广州的一家公司上班,对方要求我把现在在建行开的公积金账户销户,由对方在广州重新开公积金账户。请问,我在东莞提取公积金还贷时能否同时销户?要办什么手续?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如果你仍然在归还银行贷款,则可以在东莞提取公积金时同时销户,办理方法与正常每半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还贷相同,只是在办理时需要向工作人员说明要求销户,而且在填写《支取申请书》时不要填写支取金额。
所需材料:身份证、公积金存折、供楼还贷存折或打印银行还款清单(需要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要盖银行业务章)、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本人东莞建行开户的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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