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莞工作,在家乡那边贷款买新的商品房,凭借以下证件来提取公积金:
1、个人住房/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带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存折。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单位盖公章;(建行网点领取)
5、个人名下东莞建行活期存折或建行储蓄卡;
6、供楼还贷存折(存折需打出近三期的还款记录,用银行卡还贷的打出还款清单并由银行加盖业务章)。
7、外市房需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描述是否准确?
我有以下问题:
1.是否购房合同上必须有我的名字?
2.我能提取购房合同日期以前的全部公积金来还贷吗?是根据什么来确定能提取多少公积金? gjj123.com
期待您能给我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以上资料描述正确;1、借款人必须是本人或配偶(必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结婚证);2、2、根据贷款金额核准提取金额,申请人可以提取购房合同日期以前的全部公积金来还贷,但金额不得大于贷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