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贷款事宜

2009-03-24 08:03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
我今年38岁,是贵市某事业单位合同工,06年9月开始购买住房公积金,现每月单位、个人月各按15%的比例各缴约250元(合计500元/月),现公积金存折已近2万元,现对以下问题进行请教:
(1)我属首次买房,能否只付20%的首期,其余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来偿还?
(2)我购买的房子在樟木头镇区,为2房2厅,建筑面积约65m2(套内为59m2),通过公积金贷款,我最多能贷款到多少钱用于供房?
(3)购房时,我能否先把住房公积金存折内的2万元取出来用于交首期,然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
(4)如还在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间,本人因合同到期等原因而被单位辞退,而新任职单位又不帮买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我该如何处理?能否自已继续掏钱交纳住房公积金,直到供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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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回复: 1、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不区分是否首套房,其贷款额度、年限要根据所购住房的单价、建筑面积、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水平具体计算。如果你所购住房单价低于4000元、或单价低于5000元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时,可以申请首付2成。
2、你提供的该套住房的数据不够完整(没有单价),因此无法回复。
3、不行,公积金不能提取作为贷款的首付,只有在贷款完成后,凭经房管局办理按揭抵押登记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后,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
4、如果贷款已经被批准,在正常还贷期间职工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不影响已办理的贷款,只要保持正常供楼还贷即可。个人不能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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