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本人是一名公务员,于2003年在镇区以13万多元人民币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的商品房,当年该小区房价是3000多元人民币每平方米,带有集资性质的所以较便宜,当时是一次性付款,至今仍未装修,属于毛坯房,现想申请贷款装修,但关于“贷款额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30%”的这一条规定,如果按当时发票价来计算,根本不符合贷款范围(贷款需高于5五万元),但是按照当时的市场价和现在的市场价来计算,该楼至少价值40万以上,究竟是按评估公司评估出来的价格来算还是以当时的发票价来计算,本人急需这一批贷款用于装修该房子,请解答。如果本人对解答结果不满意或者有意见,是否可以向上一级申请复议或者投诉的机关提出意见复核?急急急。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必须用于已付清房款的一手商品毛坯房。首先你需要确认你在2003年购买的住房目前还是不是毛坯房。如果还是毛坯房的话,则你需要重新到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该套住房的当前价格,以当前价格的30%作为计算贷款额度的依据,而不是以当时的评估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