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在本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以上,且不存在欠缴、补缴、漏缴、封存、缓缴等情况的职工,在本市辖内购买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申请人需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那么,目前我们通常在计算申请人月收入时采用“月收入=公积金月缴存额/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计算公式,当然也可采取由工作单位提交收入证明的方式,因此月缴存额不会直接影响到贷款的额度。所以,如果你有充分的还款能力,则可以提交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来作为计算还款能力的依据,售楼小姐的说法不够准确。
详细问题可以来电咨询22337072、22337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