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在外地的使用方法

2009-02-19 09:24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
我是东莞电信这边的临时工,我现在在长沙买房,但我是用的商业贷款办的分期付款,分期20年,想请问一下,我现在想将公积金取现要如果办理?可以取多少次?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异地贷款购房的职工,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总部或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办理:
(1)《个人住房/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还款存折或打印银行正常还款清单(存折或清单都需要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必须加盖银行业务章);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建行各网点领取);
(6)东莞建设银行办理开户的个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使用公积金龙卡的无需此项); gjj123好,好gjj123
说明:1、申请人购买一手商品房或二手房贷款提供的银行《个人住房借(贷)款合同》必须经当地市房管部门办理按揭抵押登记。2、在外市购房贷款提供的《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之外,另外要提供市房管局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有关证明或购房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首次办理之日起满半年后才能再次申请提取,直至结清贷款本息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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