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户籍离职支取公积金的问题

2009-02-10 16:25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想咨询下本地人离职后为什么不可以支取公积金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东公积金委〔2007〕1号文件《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因此,东莞市户口职工如果仅仅是离职而没有办理《失业证》,是不能够支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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