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积金

2009-02-10 00:19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站长:你好!我一年前提起过公积金,之后一直没有提起过.请问我现在可不可以一次性提起一年的公积金?还有是否还需要单位盖章?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请问你一年前是按照什么方式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是因偿还购房贷款申请提取的公积金,且现在还在还贷的,则可以再次提取目前账户的余额,支取申请书不需要单位盖章。
1、有效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
4、个人名下东莞建行活期存折或建行储蓄卡;
5、供楼还贷存折(需打出近三期的还款记录)或打印近三期还款清单并由银行加盖业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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