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转移咨询

2009-01-11 10:58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站长你好,
我想咨询下住房公积金转移的相关问题,我的户口是东莞户口,而且在东莞交了近四年的住房公积金,如今我想在天津工作,请问如果我的户口还落在东莞,能不能把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天津所在公司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你的情况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但首先需要天津方面可以接受你的住房公积金,这一点可以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当地可以接收异地转移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新单位开出工作证明(其中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新单位的全称、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名称,并盖上新单位公章)。
2、申请人的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好的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后(在东莞建设银行领取),如果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到公积金中心审核盖章;如未封存或者是封存在原单位,到原单位盖章并到原单位开户行办理。 cp gjj123
也可以由单位经办人带上以上证件及其本人证件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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