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支取住房公积金

2009-01-07 14:21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在工行贷款的,每个月我是用卡来还贷款(卡没有存折),现在已经还了七个月贷款,现在我想第二次支取住房公积金,请问我要到哪里去支取,需要什么资料?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因偿还房贷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带齐以下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常平、塘厦、虎门三个镇区办事处办理:
1、有效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3、供楼还贷存折(存折需打出近三期的还款记录,用银行卡还贷的打出近三期还款清单并由银行加盖业务章)。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建行网点领取,无需单位盖章)
5、个人名下东莞建行活期存折或建行储蓄卡。
注:因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上次提取日期开始计算,至少隔半年后才能再次申请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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