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几个问题

2009-01-05 19:44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1)我已交了8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现刚从单位离职,想在东莞买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2)现在我是自已创业,我想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想个人自已交,可以吗?怎样交呢?
3)如果出厂后没有及时提取公积金,隔几个月再提取,可以吗?
4)如果中途停几个月再交住房公积金可以吗?如果想买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
1、不可以。凡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以上,不存在欠缴、补缴、漏缴、封存等情况的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你目前已经离职,不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目前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不可以的。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暂时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gjj123.com


3、可以,公积金账户可以长期保留,但要注意的是由于一个身份证号在广东省内只能开设一个公积金账户,在进入新单位后要将原先的公积金帐号注销或者转移到新单位,才能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如离职不能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封存手续;再在职时可以启封继续缴存。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