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咨询

2009-01-05 15:50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请问热心的站长:1)按照规定如果单位上交了11月份的公积金,对于我们已经被裁员的职工,可以在元月10号以后的任何一天领取自己的公积金 请问10号以后我们可以来领取吗?(因为我现在湖南,如果不能,过来一趟,不能办好事情,那就很麻烦了)还是要推迟到15号以后呢?2)单位在11月份工资栏扣除了公积金,但是从网上还不能查到我个人11月份公积金的项目,不知是何故,请帮忙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1)你好,如果是外地户口员工离职,根据离职后个人公积金状态的不同,办理离职销户提取所需的材料也不同:
正常状态的带1234,被封存在原单位的带124,被封存在管理中心的只需要12(不论什么状态,只要全部带齐4样材料即可办理销户提取)。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
3、离职证明盖上单位公章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 gjj123好,好gjj123
带齐资料后在本市的94个建行网点都可以直接办理提取,只有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才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注:由于新科公司通常采用将离职员工的账户统一封存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做法,因此新科员工通常在离职的下个月10号以后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
如果你确认自己的公积金账户已经被封存,则即可到东莞的建行网点办理销户手续。
关于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可以咨询单位经办人,或者咨询建行方面,也可以在这里留言注明住房公积金帐号以便查询。
2)你11月份的公积金是在12月份缴存的,而我们网上数据更新到11月份,查询现在只能查询到11月份的,因此在我们网上你11月份的公积金还没有显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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