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公积金的条件

2009-01-04 15:52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本人东莞本地户口,2007离开公司,公积金在07年7月份已停缴了,希望支取存折入面的公积金。(现有一套单园在月供紧,可否以供楼来支取公积金?)请问相关手续如何办理?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申请按照离职偿还房贷的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①个人住房/购房借款合同;(如所购房为确权房或二手房,还需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收件收据》、《他项权抵押登记证明书》、《房地产权证》三项其中之一);
②个人有效身份证;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建行领取)
⑤供楼还款存折(存折补登显示还贷款记录,或最新还款清单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以上资料中①、②项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本文来自gjj123


由于你已经离职,因此《支取申请书》无需填写金额,如你的公积金账户被封存在原单位,则《支取申请书》仍然需要原单位盖章,如被封存在公积金中心,则无需盖章。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