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 我想咨詢一下 我們公司是07年8月開始買公積金的,但由於有兩位員工因在廣州有買公積金,當時沒有辦理停止公積金,所以在東莞這邊無法再買一次.其中有一位在廣州辦理轉移到東莞公司開戶這邊,另一位在廣州那邊辦理停止公積金,那這兩位員工還能從07年8月開始補買嗎? 因為較急,麻煩請確認,謝謝!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请你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携带相关补缴人员的劳动合同到我中心或办事处申请补缴。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