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
一、请按照以下步骤办理转移业务。
①职工填写《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可到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领取),加盖付款人单位(转出单位)公章;
②收款人单位(转入单位)出具证明(内容含: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
③职工持以上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④经审批同意后,持《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转出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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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归集督查科联系电话:20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