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套房公积金的支取

2010-11-04 10:39   来源:惠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现在有一套公积金+商业贷款的房子,还没有还完贷款。但是又想买第二套房,请问可以商业贷款并用公积金还款吗?(等于是同时有两套房用公积金还款)贷款首期可不可以支取公积金呢?最晚可以什么时候支取?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有住房贷款尚未还清之前是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但是购买住房时可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经市(县)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年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同封面、1-5页、13页);
4、申请人购买的商品房属现房,需提供产权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即购房发票或首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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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人需向审批工作人员提供签约密码(签约密码向开发商索取),办理上网认证;
7、申请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咨询电话:0752-206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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