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变更为公积金贷款

2010-10-27 09:15   来源:惠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今年购买的首套房,商业贷款。但单位现在为我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请问可以变更为公积金贷款吗?如不能,如何使用公积金。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商业贷款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支取你账上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2、《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3、银行还款存折(卡),提供近期三个月的还款明细(须与借款合同的还款账号相符);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居民身份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或《户口簿》;
符合本项提取条件的职工,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1月1日-12月31日)应还款付息额,凡首次以购房还贷条件支取的(非公积金贷款),另需提供1-5项资料的复印件。 本文来自gjj123
咨询电话:0752-2061316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