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支取

2010-10-11 11:19   来源:惠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请问:我去年全额购买了商品房。现在想再购置一套商品房,是否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充当首付款?贷商业贷款后是否可以按月把公积金支取出来还贷款?请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
一、购买商品住房(一手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经市(县)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同封面、1-5页、13页);
4、申请人购买的商品房属现房,需提供产权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即购房发票或首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需向审批工作人员提供签约密码(签约密码向开发商索取),办理上网认证; gjj123
7、申请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2、《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3、银行还款存折(卡),提供近期三个月的还款明细(须与借款合同的还款账号相符);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居民身份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或《户口簿》;
6、全额提前还款或部分提前还款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或部分提前还款金额(需提供银行提前还款申请表,申请表内容需填写完整,银行审批并加盖公章,另需提供一份剩余贷款金额明细表);
咨询电话:0752-2061316
gjj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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