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便捷的支取公积金返还贷款?

2010-09-17 09:33   来源:惠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
  我目前想贷款购买房子自住,但是看到本单位许多同志贷款15年或者更长时间供房的,第一次领取公积金需要提交所有相关资料后,每年都在办理申请公积金的相关手续,也就意味要延续办理15年的同样相关手续,真的很麻烦!
  在这里我想咨询:第一次提供了所需要的相关资料,第二之后是否可以每月直接从公积金账号里划拨贷款?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是否可以只要提供夫妻双方公积金账号就可以直接按照每月划拨贷款?不足部分购房者必须提供另外一个存折账号,保证每月的划拨。如果购房者提前付清贷款,就自然终止了划拨!这样既保证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用在购房上面,不挪作它用!既省却了购房者的麻烦,同时也省却了你们的工作量。 还体现了提高办事效率,以人为本的原则。
   当否?期盼中!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谢谢!
                                   2010年8月30日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和建议,目前在建行贷款和建行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经市公积金中心批准,可以与其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签订委托自动转账提取协议,由缴存银行根据经过批准的自动提取每次间隔、自动提取总额度、自动提取每次最高提取金额、自动提取有效日期,按时将借款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不超过约定金额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借款职工(或其配偶)在同一银行设立的本人(或其配偶)名下的还款账户(包括公积金联名卡账户)内,目前是一个季度转账一次;其他商业银行因业务系统和跨行转账的费用问题,尚未开通,我中心也正在协助各商业银行办理开通该业务的系统开发。咨询电话:0752-2061316

gjj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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