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的商品房销售时,远不能达到入住条件,装修房屋成了入住的

2010-09-17 09:17   来源:惠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惠州市的商品房销售时,远不能达到入住条件,装修房屋成了入住的必要条件,不属于美化居住环境,为什么不能使用公积金?管理部门在政策制定时有规定房屋销售必需达到入住条件了吗?使用公积金只能用于房屋购买与大修,现在满足居住条件的装修就比大修费高,为什么不能用公积金?是否公积金的政策制定与建房的具体要求脱节?是否是政府的政策错误?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但国务院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装修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咨询电话:0752-206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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