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问题

2010-08-18 09:15   来源:惠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所在的公司是一个中外合资制造企业,公司有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是它的基数是这样计算的:基数=09年(基本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半年奖+全年奖)/12,
   上面的计算方法没有包含工人的加班加点工资,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有没有违反规定?可以投诉吗?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
1、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的内容为准。依据该规定,“加班加点工资”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
2、请你带上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督查科或下属各县(区)管理部投诉。归集督查科联系电话:20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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