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缴基数的问题

2012-06-14 08:20   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需要补缴2010年12月--2011年5月份的住房公积金,该怎么补缴?另外需要补足员工之前的基数差额怎么补?(前1320,现3000)请给予回复,谢谢!
回复:根据您的描述,专办员可操作部分补缴,部分补缴业务暂不可在网上操作。专办员可携带(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份;(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清册》一份;(3)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及公积金联名卡到公积金银行业务网点办理部分补缴。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8636699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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