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2012年2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公积金的执行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如2012年2月1日之前入职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还可按照1320缴纳。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相同。如有疑问请咨询服务热线8636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