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购房

2010-05-07 21:20   来源: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夫妻双方曾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一处,现贷款已还清。现双方已离婚,房产未分割,证上各1/2。每人每月缴交公积金各1400元(含单位部分)。请问:1、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2、算第二套还是第一套房?3、首付几成?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1,要分割清楚或者前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半年而且半年来没有支取过公积金的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2,分割前是二套房,分割后不是产权人的算一套.3,二套房首付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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