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申请

2010-04-28 17:05   来源: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在2000年购买了第一套住房,因当时公积金只能贷款5万,因此本人使用了公积金贷款5万,其余用商业贷款进行20年按揭。2010年3月,本人提前还清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没有提前还贷。目前本人想改善住房条件,拟买一套更大面积的住房,问:1、何时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应该几成,最高可贷多少?2、在买第二套住房前,就第一套房商业贷款还款部分是否还可以领取公积金,如通过公积金贷款买了第二套房,在公积金帐户充足的情况下,公积金每半年的最高支取额为第二套房的还贷额,还是两套房的还贷额?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1、前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半年,二套房首付5成,最高可贷35万。2、可以,但在支取后半年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支取只能以一套房产支取,而且是以公积金贷款那套房产支取,支取完额度后再按另外一套房产支取,不能同时以两套房产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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