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在顺德美的生活电器工作,现在在中山订了一套商品房,单位缴纳公积金已经两年,但因为公司原因(集团有多个财务独立结算的产品公司,工资发放是分开的,但住房公积金是各个产品公司统一后一起缴纳的)导致不能缴纳当月的公积金,最新打印的账户上显示3/29缴纳的09年12月份的公积金,两年来公司都是这样缴纳,这边公积金中心缴存证明有写:正常缴存到09年12月.证明这两年的缴存方式应该是正常的吧.与公司沟通补交今年的3个月,但由于公司客观原因,没办法做到.我能不能异地公积金贷款呢?该怎么办?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那公司是什么原因不缴呢?是已停缴了还是经办人没有按时缴交?公积金贷款的首要条件是连续缴交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