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缴公积金!

2010-03-30 11:58   来源: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所在单位一直就没有缴交住房公积金,中山市博爱小学,在民权路,请问哪里可以维护我们的公积金权利啊?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可以向单位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也可以向本中心反映,请将反映情况写的具体一些,单位名称、通信地址、负责人姓名,以及你的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特别是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等情况(不方便在网上公开的,可以以书信方式向我中心反映,通信地址是中山市兴中道二号国土资源局大楼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便我中心核实与督促该单位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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