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前缴纳之后未缴,如何获取或利用已缴纳的款

2010-01-19 15:51   来源: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不好意思,咨询一下问题:老公96年至99年在原单位已缴住房公基(当时是农业银行账户),那几年单位及个人共累计1万几千元吧。之后换单位就一直没有再缴纳,2003年供楼因停缴不能办理公基贷款,只能是商业贷款。现在存折也不见了,听说银行也转换了,请问: 1、如果以后单位一直不缴纳是否我应该怎么样才能拿到此款,如果能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 2、如果已全部转行,请问转到哪家银行,是否可凭身份证件等补办个存折,我需要到银行也你你们中心办理,要什么资料; 3、老公再过几年就45周岁,到那能取钱出来吗?前提是什么。 谢谢,请回复,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1,持身份证到建行兴中支行办理领存折手续。2,商业贷款的在还款期间可以每半年支取一次,持购房合同、银行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凭证,供楼存折(打印最新还款记录),公积金存折,身份证到本中心209室办理支取。3,本地户口的离职男的45周岁就可以销户。详情可来电咨询:88233078或8833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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