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中山公积金的同志们,我是珠海人,今年3月份我各妻子在中山锦绣海湾城供了一套房,由于当时公积金不能跨市使用,所以我们供房用的都是中山银行的商业贷款,后来5月份出文件说珠海人可在你们这申请公积金贷款供房。现在想问的是,像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在你们这里重新申请一部份贷款来尝还掉商业贷款呢?因为最近听说利率要调和收紧房屋政策等信息,感到压力不小,而且我和妻子两人都是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但没能用上,不知能否有什么流程能解决这个问题。盼专业人士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不可以,异地缴存人商业贷款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还有独立屋和别墅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