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本人想咨询支取公积金的问题,基本情况如下:本人名下有一房子用商业贷款供(月供2000多),而且本人与老公共同用公积金贷款供了另套一房子(月供1000多).现假如本人老公用自己名义商业贷款供新一套房子(月供5000多),那么请问:我们可以凭月供5000多的这套商业贷款的新房有关资料来办理支取公积金余额吗?如果不能同时支取二人的公积金余额的话,可以分别用我二人名义供的房子分别支取吗?假设我二人公积金总额为4000多元的话,是要半年支一次吧,可支多少余额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不可以,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就要以这套房支取,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就可以以另一套房产支取。公积金贷款的是每半年按实际还款额支取,每半年夫妻共支取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