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1、我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已还完)还完后可否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有无时间间隔要求?贷款额度是多少?首付比例是多少?2、我想在家乡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给父母用公积金贷款供套房,可否申请中山或当地的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1,要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半年且这半年不支取公积金的可以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是每人最高可贷35万。二套房首付4成。2,在中山不能申请贷款,如果购房当地的公积金中心愿意贷款的,可以在中山出具相关证明,具体要咨询购房地的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