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支取的咨询

2009-11-18 14:23   来源: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与男友联名,均为首次购房,采用商业贷款,贷款人为男友名字。未拿结婚证,请问我可否办理公积金的支取,如何办理?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可以,借款人可以每半年支取一次,你不是借款人只能在购房发票开立日起一年内支取一次,只能支取一次,错过时间不能支取,所需资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公积金存折,身份证,等领到结婚证时可以每半年与爱人一起支取。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