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公积金

2009-08-26 20:51   来源: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经与公司反映,公司还是不同意购买住房公积,我可向哪些部门反映?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可以向我们反映,请将反映情况写的具体一些,单位名称、通信地址、负责人姓名,以及你的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特别是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等情况(不方便在网上公开的,可以以书信方式向我中心反映,通信地址是中山市兴中道二号国土资源局大楼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便我中心核实与督促该单位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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