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你好。有几个问题想咨询。
1、夫妻双方均为公务员,一方从2007年9月起在中山缴存公积金,一方从2009年8月起缴存公积金,缴存标准均约为每月2800元左右(单位+个人)。请问从哪个时间起,双方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约多少?
2、上述情况。如需近期内贷款购房,如仅靠单方贷款不足,不足部分可否先申请商业贷款,待另一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后,再将其中的商业贷款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如可,应如何办理?费用如何?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1,分开计,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要到2010年1月起双方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每人可贷30万元。2,要转贷是很难的,首先要银行同意,因为房产已押给银行。如果银行同意,未出房产证的就要发展商再次盖章做担保,已出证的要自己提供现金做质押。费用有限,每笔律师费是500元,再有就是抵押登记费和评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