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2009-08-01 10:10   来源: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的房子是我跟我丈夫联名的,申请组合贷款的,当时丈夫没有住房公积金,我就申请了144000住房公积金贷款,205000商业贷款,每月供款2588,现在我丈夫有住房公积金了是每月1326元,而我是每月1852元,我每月除了可以拿出自己那部分住房公积金,还可以拿我丈夫那部分公积金吗?关于我丈夫那部分公积金支取是否也要按照实际还款额支取(他没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可以,是夫妻两人每半年共是按两种贷款的还款额支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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