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广东 >>珠海 >>正文
珠房金函〔2008〕32号
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
为规范符合办理住房公积金自动转帐业务条件的客户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余额业务,经研究,同意每次按当天实际余额的90%(取整到百元位)批准提取,每次办理时间间隔为一年。上述业务委托你单位办理,请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本文来自gjj123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