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流程

2010-01-25 18:14   来源: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   分享到:

1、申请人与售房单位签署《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书》,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交纳不低于购房总价20%的首期付款;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交纳不低于购房总价30%的首期付款。
2、申请人持《借款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到中心申请借款。中心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贷款审批书》。同时对借款人工作、家庭、债务等情况进行贷前调查。
3、借款人与中心、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贷款《担保合同》,交纳相关费用。
5、中心为借款人办理贷款发放,受托银行办理款项划转。
6、担保公司到房产管理部门为借款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抵押登记,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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